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湧吐藥
凡促使湧吐為主要作用的藥物,稱為湧吐藥,也稱為催吐藥。
本類藥物味多酸、苦,性屬寒涼,多具毒性。具有湧吐毒物、宿食、痰涎的作用。
本類藥物主要用於誤食食毒物,停留胃中;
或宿食停滯不化,脘部脹痛;或痰壅盛胸膈咽喉,呼吸喘促;亦可用於癲癇發狂等症。所謂"其高者,因而越之。""在上湧之。"
湧吐藥作用強烈,大都具有毒性,易損傷正氣,故只適用於氣壯邪實之證,對於體質虛弱,或老人、小兒、婦女胎前產後,以及素患失血、勞嗽喘咳等症,均當忌用。
使用湧吐藥時,當注意用量用法。一般用湧吐藥,宜以小量漸增的方法,防其中毒或湧吐太過;且服藥後宜多飲熱開水,以助藥力,或用翎毛探喉已助湧吐;若嘔吐不止,當採措施及即時解救。
湧吐藥只可暫投,中病即止。吐後當稍事休息,不宜馬上進食,待胃腸功能恢復後再飲流質或易消化的食物,以養胃氣。 |